2010年3月,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了《患者保護與平價醫療法案》(The 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又稱為「奧巴馬醫改」(Obamacare),被譽為繼1965年聯邦醫保(Medicare)法案後,美國醫療系統最重要的改革法案。法案的主要目的在於降低醫療費用,擴大醫保覆蓋範圍,提高醫療質量,並對個人與企業的投保計劃做出強制性要求。自2014年起,符合條件的每一名美國公民和家庭必須投保,否則將被處以罰款;自2016年起,全職員工人數在50人以上的企業必須按相關規定為員工購買醫保,否則將被處以罰款。
此次醫改開啟了美國醫療保險的新時代,它有望將覆蓋面擴大到數以百萬計的美國人。但是,當談到如何在新時代中找到正確的方向時,小企業主們往往表示在面對各式各樣的保險選擇時感到迷茫。
事實上,醫療保險的選擇極為繁複。小型企業主既可以直接通過保險經紀人為員工購買保險;或選擇直接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計劃項目;或由公司提供多項保險計劃供員工選擇;還可以通過加薪要求員工購買保險(這部分增加的薪酬僅限購買醫療保險使用)。
雇主們紛紛意識到在新的醫療保險制度中他們面臨著複雜的決策,而且這一決策對於員工福利至關重要,但極少數人表示已經准備好步入這個「新時代」。根據美國The Guardian人壽保險公司在2015年11月完成的調查結果顯示,61%的雇主表示為新的醫療保險制度做好充分准備是公司極為重要的目標之一。然而,僅40%的雇主認為他們已准備充分。根據此項調查,60%的雇主表示他們需要針對《平價醫療法案》的管理協助。
為此,我們特別為小企業主們搜集了充足的專業建議,來幫助你掌握這一形勢。
面對眾多的可選方案究竟是好是壞,公眾的評定參差不齊。但是對於小型企業來說,可以感到欣慰的一點是:根據《平價醫療法案》的條款,企業可為其員工在一年之內的任何時段開始提供保險計劃。
盡管如此,每年12月15日仍被定為是一些保險計劃的申請截止日期,但這些只針對特定群體。比如,想要購買保險的個人必須要遵守12月15日這一截止日期。或者一些小型企業想在次年1月1日讓企業健康保險計劃生效,也需遵守這一時間規定。
除此以外,小型企業保險計劃選擇和生效時間全年滾動進行。企業一旦選擇好保險計劃,員工將有10天的開放注冊時間。
了解了以上內容,健康保障專業人士認為,任何時間對於小型企業來說都是為員工提供保險保障的適當時機。「至少,在招聘市場中,這是極具競爭力的,」全國知名消費咨詢電台節目主持人,同時也是多本暢銷書籍的作者Clark Howard提到,「雇主可以通過提供醫療保健福利,從而吸引強大的人才儲備。」
很多小型企業選擇在州政府設立的網站選購保險,小型企業可在線購買符合條件的保險計劃。但雇主必須滿足一定的資格要求,例如:全職員工不超過50人。
與此同時,選擇在州立網站上選購保險計劃還可以享受稅收抵免政策,匹茲堡大學醫學中心(University of Pittsburgh Medical Center)的保險服務部EBenefits總裁Kismet Toksu指出。事實上,很多企業並沒有意識到或者忽略了在州立網站上選購保險計劃的價值所在。州立保險選購平台所提供的稅收減免和稅收抵免政策的目的是「幫助平均年薪少於$ 50,000的員工,」 Toksu說。
根據新墨西哥州保險交易平台(the New Mexico Health Insurance Exchange)數據顯示,若小企業主在州立健康保險選購平台上購買符合條件的保險計劃,可通過稅收減免政策節省高達50%的保險費用。
另一個選擇是通過私營市場,例如由怡安翰威特(Aon Hewitt)、美世(Mercer)和韜睿惠悅(Tower Waton)分公司Liazon所提供的保障計劃。私營保險市場近年迅速成長。凱薩 家庭基金會(Kaiser Family Foundation)發表於2014年9月的私營保險市場研究表明,小企業主們偏愛這類成本穩定的私營保險計劃。
此外,小型企業也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計劃。這是許多公司采用的傳統方式。在這種形式中,員工可在公司購買的保險計劃中選擇。如果公司需要員工支付一部分費用,公司可設定125計劃(在稅前扣除工資的一部分資金用於購置保險),從而允許員工減免一部分應稅收入。
另外兩種可供小型企業選擇的計劃類型很相似,但又有區別。一種是「固定繳款」計劃,類似於401(k)退休計劃。在此計劃中,雇主為員工繳納一筆固定費用以購買保險,超過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再有就是選擇通過給員工加薪,讓其自行購買保險。「這一方式已經在一些企業中非常流行」,位於德拉瓦州紐瓦克市(Newark, Del)一家保險經紀公司的健康保險協會CEO Nicholas Moriello說。事實上,一些個人可以選購的保險計劃比公司提供的保險計劃更便宜。此外,此方法還可以幫助那些經濟上有困難的員工緩解生活壓力。如果員工的收入低於聯邦貧困水平的400%,該員工可以得到相應的保險稅收優惠待遇。
但是單純的加薪也有顯著的缺點。所增長的工資事實上增加了應稅收入,因此員工將面臨更高的所得稅支出。此外,如果一個企業為員工提供工傷賠償險,薪水的增加則意味著雇主所承擔的員工補償將同比增加。
美國健保業巨擘凱薩(Kaiser Permanente)加州伯班克(Burbank)區域銷售經理Deborah Clark強調,無論選擇哪一種方式,企業的決策者一定要勤於做准備。
在申請平價醫療計劃前做足功課十分重要,Clark說到。例如,參與美國小型商業署(U.S. 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舉辦的醫療保險網絡研討會,或閱讀凱薩的醫療改革網站或勞工部網站所分享的相關內容。
Clark認為,小型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也應該確保公司的律師、會計師或保險經紀人真正了解《平價醫療法案》是如何運行的。這些顧問可以幫助小型企業主根據企業規模,確定適合的保險計劃。
除此之外,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違規所帶來的處罰也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平價醫療法案合規的附加條款》規定,雇主必須在特定的時間範圍內為員工提供一份福利和保障總結。
稍大規模的小型企業也可能會受到2016年生效的一些新條款的衝擊,田納西藍十字藍盾(BlueCross BlueShield Tennessee)公司的保險產品及交易主任Michael Eiselstein提醒到。新條款定義下的「大型雇主適用」(Applicable Large Employer,簡稱ALE)類別類別要求擁有超過50名全職員工的企業向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簡稱IRS)提供詳細的員工醫療保障水平報告。
「對於被界定為『大型雇主適用』的企業,評估企業提供的健康保險計劃是否符合最低相關要求是至關重要的,以此可以避免雇主承擔責任的費用,」 Eiselstein說到。
希望通過分享這些醫改資訊可以幫助在美國創業的小企業主們了解並掌握如何為企業員工選擇適當的保險計劃,合理安排員工福利支出。
Moriello指出,面對玲琅滿目的可選項目,小型企業主們還有一個最簡單的選項:就是不為員工購買保險。
也許乍聽起來這有些不合理,但是,針對某些情況不購置保險卻是最好的選擇。
「不提供保險,不要為購買保險而提供加薪,不要向私營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他說。「如果你擁有低於50名員工,你的公司並不會因為未向員工提供保險而受到懲罰。」
Guardian保險公司團體險副總裁Ray Marra建議到,那些想要為員工置辦保險的小型企業,應選擇向保險經紀人或保險公司直接購買,因為自己操作會十分復雜。
Marra介紹到:「越來越多人選擇將私營保險公司產品與止損保險相結合,這樣雇主既可為員工提供公司福利,同時又解決他們所面臨的問題。」